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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计算标准一览

作者:倩仪   发表于:
浏览:20次    字数:3441  原创
级别: 文学秀才   总稿:59891篇,  月稿:0

  劳动者都知道,我们的工资组成是有基本工资以及其他林林总总的奖金等组成的,还要扣除五险一金以及其他的一些费用。那么工资到底是怎么计算的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工资计算标准,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工资计算标准

  工资不止是工资薪金,还包括了很多项目,所以,计算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

  1、员工薪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社会保险+加班费+补贴+奖金+年终奖等

  其中:补贴、奖金一般包括伙食补贴、交通补贴(不住宿舍的实习生)、全勤奖、节假日慰问金、生日慰问金、离职补贴等。

  (1)伙食补贴:全天在岗的员工可获得当天的伙食补贴(120元/月,现暂按每月24个工作日折算,即5元/天)。注意:若当天请假或补休半天也不发放伙食补贴。

  (2)交通补贴:现只对不住宿舍的实习生发放。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按实际上班天数折算。

  (3)全勤奖: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合计一次扣20元、两次50元、三次100元,四次或以上的,扣发当月全勤奖全额及当天岗位津贴的四分之一金额。即:迟到或早退一次得全勤奖80元,两次得50元,三次得0元,四次或以上全勤奖0元还扣当天(是4次都扣还是第4次扣)岗位津贴的1/4。注意:请事假半天内不扣全勤奖、请病假1天内不扣全勤奖,实习生因回校请事假3天内不扣全勤奖。

  (4)节假日慰问金:“元旦”、“五·一”、“十·一”各发500元节日金。(注意工作不满______月的发放标准)

  (5)在公司里工作满一年的员工生日当月发100元奖金。

  (6)对于正式员工离职时公司对其发放一定的补贴。

  2、加班工资

  (1)晚上加班 35元/晚,时间7:00pm-9:30pm。按考勤表的记录计算。

  (2)白天加班

  A. 周末加班

  加班工资=加班天数乘(月基本工资/24)乘2

  B. 法定节假日加班的

  加班工资=加班天数乘(月基本工资/24)乘2

  (3)出差

  被公司外派随同出差,不能在当天内返回的:(非随同单独出差的另作安排。)

  A.出差时段如遇休假天的,可在出差返回后安排补休。

  B.各项差旅费由公司支付的,公司再给予员工20元/天/人的差旅补贴。

  3、请假、旷工期间工资扣除标准

  (1)请事假

  A.请假天数≤0.5天

  扣除金额=相应请假时数/7.25乘(基本工资+岗位津贴)/24

  注:不扣全勤奖,7.25为每天上班小时数。

  B. 请假天数>0.5天

  扣除金额=请假天数(或时数/7.25)乘(基本工资+岗位津贴)/24

  注:扣全勤奖100元。

  (2)请病假

  A.请假天数≤1天

  扣除金额=请假天数(或时数/7.25)乘岗位津贴/24

  注:不扣全勤奖,7.25为每天上班小时数。

  B. 请假天数>1天

  扣除金额=请假天数(或时数/7.25)乘岗位津贴/24

  注:扣全勤奖100元,最高扣发额至扣完当月岗位津贴为止。

  (3)旷工

  A.基本工资部分:旷工3天以内的,按实际时间(以半天为一个单位)扣发相应时间基本工资(每天基本工资=当月基本工资/24天,以下同)的2倍。旷工3天以上的,按实际天数扣发相应天数基本工资的3倍,但基本工资最多扣除至佛山市最低工资支付标准为止。

  B.岗位津贴部分:旷工3天以内的,按实际时间(以半天为一个单位)扣发相应时间岗位津贴的2倍。旷工3天以上的,按实际天数扣发相应天数岗位津贴的3倍,至扣完当月的岗位津贴为止。

  4、其他扣除事项

  (1)非月头入职、非月末离职的员工应按不在岗天数扣发当月基本工资+岗位津贴。(伙食补贴、交通补贴、全勤奖等也需要扣,在前面已说明)

  (2)公司代扣个人所得税

  (3)公司代扣社保(个人负担部分),2009年7月后的标准为182.08元/月/人。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每一家公司的工资计算标准都不同,但是计算方式和计算的标准都大同小异,只要将自己的公司工资计算标准的金额代入员工薪酬的公式中,就可以知道自己当月的工资多少。

  工资的构成包括哪些

  1、基础工资

  基础工资即保障职工基本生活需要的工资。设置这一工资单元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维持劳动力的简单再生产。基础工资主要采取按绝对额或系数两种办法确定和发放。绝对额办法,主要是考虑职工基本生活费用及占总工资水平中的比重,统一规定同一数额的基础工资;系数办法,主要是考虑职工现行工资关系和占总工资水平中的比重,按大体统一的参考工资标准规定的职工本人标准工资的一定百分比确定基础工资。

  2、岗位(职务)工资或技能工资

  岗位工资或技能工资是根据岗位(职务)的技术、业务要求、劳动繁重程度、劳动条件好差、所负责任大小等因素来确定的。它是结构工资制的主要组成部分,发挥着激励职工努力提高技术、业务水平,尽力尽责完成本人所在岗位(职务)工作的作用。岗位(职务)工资有两种具体形式,一种是采取岗位(职务)等级工资的形式,岗 (职)内分级,一岗(职)几薪,各岗位(职务)工资上下交叉;另一种是采取一岗(一职)一薪的形式。岗位(职务)工资标准一般按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非技术工人分别列表。

  3、效益工资

  效益工资是根据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职工实际完成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效益工资发挥着激励职工努力实干,多做贡献的作用。效益工资没有固定的工资标准,它一般采取奖金或计件工资的形式,全额浮动,对职工个人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4、浮动工资

  浮动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报酬随着企业经营好坏及劳动者劳动贡献大小而上下浮动的一种工资形式。形式多样。有利于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促使职工群众关心集体事业。

  5、年限工资

  年限工资是根据职工参加工作的年限,按照一定标准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它是用来体现企业职工逐年积累的劳动贡献的一种工资形式。它有助于鼓励职工长期在本企业工作并多做贡献,同时,又可以适当调节新老职工的工资关系。年功工资采取绝对额或按系数两类形式发放的办法。绝对额又可分为按同一绝对额或分年限按不同绝对额的办法发放。按系数又可分为按同一系数或不同系数增长的办法发放。一般来说,增加年功工资,主要决定于职工工龄的增长,同时还应决定于职工的实际劳动贡献大小和企业经济效益好差。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这一工资单元的作用。

  工资的分配原则

  工资分配原则,是由立法确认的贯穿于整个工资制度的基本准则,是实现工资制度立法目的的核心组成部分。

  中国工资分配原则的确定,必须符合两项基本要求:

  运用工资这一物质利益杠杆,在全社会构建一种促使劳动者向社会多做贡献的激励机制,最终促进经济的发展;

  合理协调各种利益关系,使工资的分配不致造成其他不合理的社会现象,以实现促进社会进步的目的。

  1、按劳分配

  该项原则存在的客观基础包括:

  (1)、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中国工资立法,确认用人单位享有完全的工资分配自主权;

  (2)、在中国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原则是工资分配的核心原则,中国劳动法的基本工资制度,就是依据这一原则建立的;

  (3)、在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制度中,国家有责任保证劳动者获得最基本的生活需要,使劳动者实现物质帮助权;

  (4)、由于中国多种经济成份和多种经济形式的存在,必然有与之相适应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形式。

  2、宏观调控

  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原则,以促进社会进步为目的,并通过下述途径贯彻实施:

  (1)、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增强工资的收入透明度,并使工资增长水平不超过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增长水平;

  (2)、实行工资总量宏观调控,使消费基金的增长与生产基金的增长相协调;消费与生产比例关系趋于合理;

  (3)、通过工资分配立法,保障劳动者获得基本生活需要;

  (4)、通过行政手段,干预分配和再分配过程;

  (5)、建立与工资分配相关的其他制度,克服按劳分配和用人单位行使工资自主权中可能产生的不合理、不公平现象。

  《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报酬对于我们劳动者来说是特别重要的,在我国对于报酬也是有不同的叫法,不管是工资还是薪水都是属于劳动者应该获得的,因此,为了更好的保障劳动者的利益双方一定要签订好劳动合同,这样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工资计算标准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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