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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医疗服务百日行动总结

作者:林翠华   发表于:
浏览:0次    字数:2697  原创
级别: 文学秀才   总稿:78888篇,  月稿:11890

改善医疗服务百日行动总结(通用3篇)

  改善医疗服务百日行动总结 篇1

  一是服务流程不断优化。

  截至9月底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有9家接入安徽省医疗便民服务平台;建成11个区域远程医学中心,形成覆盖市、县、乡三级远程医疗服务网;3家医院开通微信和支付宝支付功能;更多患者从中受益,减少了排队次数和等候时间。

  二是规范医疗行为,提升医疗质量。

  全市所有公立医院落实医疗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开展处方点评,加强对价格高、用量大、非治疗辅助性等重点药品监控力度,完善药品重点监控预警管理机制,促进安全合理用药。在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推进“临床路径管理+按病种付费”模式,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截至9月底全市县级二级综合公立医院全部开展临床路径工作。

  三是紧密型医共体助力分级诊疗。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目前全市共建立紧密型医共体试点11个,每个医共体牵头医院都分别选择1-2家基层医疗机构开展紧密型试点,要求做到“三联、四通、五确保、六不变”。坚持医保基金预算包干机制;落实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有序实施双向转诊。开展县乡医疗机构部分病种“同病同价”试点,用价格机制倒逼县级医院将病人向下转诊;建立医共体内利益分配新机制,用激励机制鼓励县级医院将病人向下转诊。上半年可补偿费用占比为89.29%,实际补偿比为78.63%,分别高于省试点县平均水平0.31个找总结点和1.84个找总结点;县域外住院人次同比减少12.2%。

  四是临床路径管理和按病种付费规范医疗行为。

  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开展了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根据医院类别不同分类实施,实施病种不少于100种,三级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完成率占出院总例数的30%,二级医院不少于50%。同步推行临床路径下的按病种付费,上半年,市、县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按病种付费补偿共59207例,占上述医疗机构总住院人次的34.9%,按病种付费补偿支出占上述医疗机构总住院补偿支出的41.3%。与20xx年度同期相比,市、县两级医疗机构总的按病种付费执行率同比增长10.8%。

  改善医疗服务百日行动总结 篇2

  20xx年2月8日上午,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情况说明发布会,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焦雅辉介绍了20xx年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工作重点。20xx年将在以城市三级医院为重点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继续贯彻落实“行动计划”,并确定了以下11项重点工作:

  一、科学实施预约诊疗,逐步扩大实名制预约诊疗试点,探索开展检查检验集中预约。

  二、加强医疗资源调配,根据就诊情况,灵活调配机构门诊、住院、药房等医疗资源。

  三、推行日间医疗服务,加强日间手术精细化管理,探索开展其他日间医疗服务。

  四、持续提升医疗质量,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重点做好分级诊疗医疗质量连续化管理,并加强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医院感染管理。

  五、推进临床路径管理,进一步提高临床路径管理覆盖面,充分发挥临床路径作为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工具的作用。

  六、创新急诊急救服务,鼓励探索胸痛中心、卒中中心等多学科诊疗模式。

  七、充分利用信息手段,提供信息查询与推送、信息化结算支付服务,搭建双向转诊信息平台,保证分级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八、深入推进优质护理,进一步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

  九、加强药事管理和药师队伍建设,转变药学服务模式。

  十、发挥中医特色优势,探索建立中医综合治疗等模式,满足患者中医医疗服务需求。

  十一、加强诊区安全与患者隐私保护,为医患双方提供良好诊疗环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树立行业良好风气。

  改善医疗服务百日行动总结 篇3

  燃气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和谐发展稳定的大局,自入冬以来,为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我队组织人员对城区的各燃气企业、站点的安全进行排查,以确保了我县城区燃气行业的安全运行。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针对燃气事故具有危害性大,社会影响大的特点,我队成立了由分管安全的费玉江副大队长为组长的燃气安全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带领燃气股全体工作员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对各燃气企业的储罐、压力管道、消防设施等设备进行排查,确保各种设备都在有效安全期内。特别强调各燃气企业落实好燃气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燃气安全管理意识,切实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消除事故隐患,遏制和杜绝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并与各燃气企业法人签订了燃气安全生产责任状.

  二、严格执法,认真检查

  我队以燃气管理股为主要排查主体。对下列事项进行了排查:

  1.燃气企业的储罐、输气管道及其他重要设备超期未检或状况不完好的;

  2、燃气企业及站点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经营管制制度,生产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4、液化气销售站(点)没有报经燃气行政主管和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擅自建设和经营的;

  5、燃气运输无准运证,燃气运输工具及其负载的槽罐设备、设施无检验合格证或过期失效的;燃气运输工具带故障运输、超载运输、无证运输和违章卸载的;

  6、生产经营场所消防设施不完善的;

  7、违规给废旧液化气钢瓶充气等方面进行隐患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检查组当即严厉指出,制发整改通知书,指导和督促燃气企业按照要求整改。要求燃气企业负责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经营意识,消除麻痹思想,平时要对生产经营场所、设施、消防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事故应急措施及演练进行自检。

  三、发现隐患,督促整改

  我县燃气企业通过排查整治,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业主安全意识有了提高,充装人员安全素质得到加强。但是排查组在深入燃气企业进行燃气安全检查时发现,仍存在两个较普遍的燃气安全问题,一是对少数废旧、超期未检的钢瓶充气;二是较多钢瓶进出站不戴安全帽。针对这

  些问题,排查组每次都对燃气企业负责人及站点负责人提出严厉批评,对外观陈旧或超期未检的钢瓶进站后必须禁止上充装台充气,及时撤下送往质监技术部门进行安全检测,对钢瓶进出站必须戴上安全帽,绝不能马虎大意.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我队将燃气安全知识制成展板的形式,张贴于各主要道口、街道、社区等进行宣传;将各种燃气安全知识编成通俗易懂的短信息,通过移动、联通公司以温馨提示的方式发给移动电话用户;通过电视、换纸等媒体进行燃气安全宣传。

  通过排查,有效的消除了燃气企业、站点存在的安全隐患,保证了城区居民的生产生活安全,为“平安”的创建起到了积极作用.

【审核人: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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