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小吴处理完岳父大人的丧事之后,此时交通队也出具了故责任认定书,小吴也如期拿到了两家保险公司和肇事司机王师傅的赔偿款、共计37万元时,结果,大姐就将他给告上了法庭!要求来瓜分赔偿款的1/2的呀?这,又是从何说起的呢?那么,事情的经过,还是要从头开始说起呀!
小吴家里,兄弟姐妹比较多了。还在他懵懵懂懂的时候,父母就早亡了。因此,他在兄弟姐妹的呵护下、逐渐地长大成人的了。
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了。后来,在乡亲们的撮合下,就来到了王老伯家里。于是,与王家的小妹结为夫妻、入赘了。这样,小吴也心安理得了许多。就是生了一对儿女之后,也都随王姓了。没有办法的,农村,都是这个样子的:入赘,恐怕比小媳妇更难、更要抬不起头来的呀?一双儿女,都是由岳父和岳母一手带大的。于是,就这样,相安无事了几年。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呢?几年之后,王老伯的老伴儿因病去世了。不过,还好,小吴和妻子,还是和平日里一样的照顾着王老伯和一双儿女的。就这样,又是几年过去了。日子,总是这样打发的呀?小吴惟愿:岳父大人平平安安、顺顺利利和和和睦睦的就可以啦!
可是,前年,小吴的妻子(王小妹),也是因病去世了……这个,对小吴和岳父王老伯的打击都是很大的、不小的呀?家里,一下子失去了平衡,且是最最主要的平衡的呀!那么,怎么办的呢?
好在,女儿,非常的懂事,也早早地工作了。可是,儿子还小,还在县城里读书呢?于是,小吴就提出来了:
爸,您老还是到大姐家里住几天吧?
哦……好的呀!
这样,我也好出去打工了……这样,家里,多多少少也好、有些个补贴的呀!
于是,小吴就将王老伯送到了大姐家。那么,情况怎么样的呢?起初,还是可以的。可是,后来,就不行了。为何?住在大姐家,王老伯总是感觉很不方便的呀?尽管,大姐和大姐夫对自己很好,但是,总是没有在自家自由的呀!于是,王老伯还是提出来:
大妹呀,我还是回家里吧?
哦,好的呀!爸。
于是,她就叫老公送王老伯回家了。可是,谁知,这一去,竟成为了——永别?
这天早晨,王老伯早早地就起来了。年纪大了、睡不着呀?再加上,还有轻度的老年痴呆症呀?于是,走着、走着,他就走出了家门。可是,往哪里走呢?他不知道了,也是没有方向的呀?于是,他就走到了村口的国道上面来了。再走下去,就走到了马路中央的呀……但是,不幸的事情,还是发生了:被王师傅的大卡车给撞到了?后来,又被后面的大卡车给碾轧过去了……导致了死亡。
到了晚上,小吴,看见老丈人还是没有回来了,他就打电话给大姐了:
大姐,老爸到你家来了么?
没有啊?昨天,不是送回来了么!
哦……
于是,他就到当地的派出所报案了……结果,就是这个样子了。于是,小吴就非常地伤心和自责的呀?
那么,大姐,为何还要告他的呢?法庭上,大姐,终于讲出了原委:
他,不送过来,不就没事儿么?
不送,不行的呀!
怎么不行?你们都在一起生活了20多年啦……
是的。可是,他要过来呀?
那么,到底是他要过来?还是你要将他送过来的呢?
是他要过来么!也是我要送过了。
送过来干啥呢?
送过来之后,我好去打工呀!我不能整天呆在家里,看着他、不出去吧?
这是借口!你是不要他了……不肯再抚养他了!你的这个小心思,我还看不出来么?哼——
于是,一时间争论不休的呀。那么,这个还有啥意义的呢?是的。赡养,也好;不赡养,也罢。现在,老丈人都不在了?那么,再来讨论这个话题,还有意思么?于是,叶法官就开始调解了。是的。叶法官知道、深深地知道:这样的案子,只有通过调解啦!否则,一旦判决下来,那么,这个亲情,也就很难弥合的呀……那么,本案的焦点在何处呢?
其一,小吴,有没有继承权呢?这,就是大姐为何要告他的根本所在呀。
按照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女婿小吴是没有的。但是,那个死亡赔偿金,属于不属于遗产的呢?不属于。另外,按照我国的《民法典》第1129条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小吴,是不是尽到赡养义务的呢?这个,才是本案的关键的关键所在的呀!
于是,叶法官就开始调查取证了。他,先是来到了村委会。经过主任的介绍,小吴,对岳父王老伯还是可以的。尽管不是最好、也不是最差的。后来,又走访了多位村民?是的。村民的说辞,和村主任也是不差上下和差不多的。同时,叶法官还询问了小吴的一双子女等等。总之,这时的叶法官心中就有底了……于是,再次开庭时,他就不慌不忙了。
可是,问题,又来了!那是啥玩的呢?就是大姐的担心呀!是的。大姐,为何要告小吴,就是在小妹病故之后,他(小吴)对老爸的态度呀……这一点,她是很不服气的呀?原来,都是好好的,20多年,都是相安无事的?都是老爸跟着他们一起生活的。可是,小妹一走,老爸就被他们给轰出来了,到今天为止,老爸都没了?这,不是他的问题,又会是谁的问题呢?是的。对于这一点,大姐是十分有气的!那么,大姐的这个想法,正常么?很正常的。这个,就是一般人的常态呀!其实,双方都退一步的呢?那么,情况又会是个怎么样的呢?
知道了问题的关键之后,叶法官就单独来找大姐了:
我说大姐啊……他,小吴也不容易的呀!
是的,这个,我知道的。
现在,他的妻子、你的妹妹不在了,他也是很伤心、很伤心的,他怕照顾不好你的老爸呀……
哦……
再说了,这么些年,他对你老爸的照顾……还是可以吧?
是的。还可以的。
这次事故……你老爸,也有一定的责任的呀。
哦……
在事故认定书中,也是要负次要责任的。
哦,我知道了!
算了……看在你妹妹的情分上,还有你的外甥、外孙女身上,你就退让一下吧?
好的。可以。
是的。叶法官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还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的。那么,这个就为结案,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呀!
于是,叶法官,又去找到了小吴:
小吴啊,她大姐叶不容易啊!
是的。
她,失去了她的妹妹,又失去了她的老父亲的呀……
是的。我知道的。我也很伤心呢!我们毕竟生活了20多年的呢……
对。她父亲、你的岳父,跟你生活在一起,那么,你就要起到监护作用的啊!
是的。
你也没有监护好啊……特别是他患有轻度的老年痴呆症了!
是的。我也是很自责的呀……
那么,适当地拿出钱来……给他大姐补偿一下,也是应该的呀!
对!我知道的。我不是不给她大姐呀!她,要的太多啦。我,还有儿子要抚养呢?他,还要读书的呀!
是的。我知道了。那么,你也愿意做出让步了?
是的。我愿意。
好吧,我们再调解一下吧!
好的。可以。
于是,叶法官,再次开庭、调解了。最后,调解成功了:大姐,要去了16万。将21万,留给了小吴。毕竟,他的儿子还需要钱读书的呀……一场家庭纠纷就这样和解了!
但是,所产生的感情纠纷,恐怕一时半会儿,那是很难弥合的也……
这就是:
为来为去为了钱,
钱多钱少都要谦?
让让何妨又怎样,
家族和睦排在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