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寄养,指经过规定的程序,将民政部门监护的儿童委托在符合条件的家庭中养育的照料模式。
老陈,上诉了。
结果,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协议终止。那么,自己与强强的收养关系,彻底割断了。于是,老陈,也就心死了。回想自己风风雨雨的这个半个多世纪,老陈,欲哭无泪、欲哭无泪,欲哭无泪的呀……
老陈,从小就有残疾,得了小儿麻痹症。起初,还是可以的,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读书、工作和成家立业等等,都是那么的顺理成章的啊!靠着自己的天赋、特别是自己在父母的培养下,学得了一手绘画技术,因此,吃喝和温饱,还是不愁和没有问题的。可是,天有不测风云的呢……
自从女儿出生之后,妻子小美就不大爱搭理他了。没啥,因为自己的身体,每况愈下了?始终无法满足小美的需求了。几年之后,小美就主动提出来分手了。于是,老陈就将自己的房子也送给了妻女。自己就回到了父母家,独自生活了。
之后几年。
老陈,在亲戚朋友的撮合下,也成家了。可是,都是好景不长,不是几年,就是几个月?最少的几周、也就再见了。最最伤心的,就是老陈的房子都是没有了。不是被她们骗子走了、就是被她们霸占了。
算啦!人都没了,要那房子又有何用的呢?
是的。老陈早就释怀和豁达了!那么,对于谈婚论嫁、婚姻和家庭,以及,孩子等等,他再也没有、不敢奢望了……
这不,十多年之前,朋友又给他介绍了比他小十多岁的小红。起初,他是不敢有啥想法的。为何?吃一堑长一智的呀!是的。这个道理,老陈还是知道一点点的呀?对于小红,他也是很不看好的呀。
可是,小红始终对他很好、不离不弃的,有事没事儿的,总是来到他的画室里看看他、帮帮他,还有意无意的拜他为师学画画的啦……就这样,一来二去,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小红就没有回去了……最后,也就完婚了。
老陈,这个激动呀!为何?终于找到知己了。
可是,好景不长,三年都过去了。小红的肚子始终没有任何的反应了。于是,他俩就开始四处求医了,什么中医、西医的;什么偏方、秘方的;什么送子观音的、什么壮阳的药丸的等等,总之,只要有一线希望,他们都会不惜一切代价、都愿意去试试的呀……全国各地的,也跑了不少的地方了。就差国外没有去过了?
又是三年过去了。
小红的肚子,还是没有任何的起色的呀……此时,老陈感到:越来越力不从心了?残疾,也越来越加重了?最最主要的是,这个动作和反应等等,都是不行了、特别的迟缓了和跟不上自己的思维了?于是,不用医生鉴定,老陈自己就知道了、深深的知道:自己,再也无法生育了?!
红,对不起啊!
没事的!老陈……只要我们相亲相爱,就足够啦!
好的。红!谢谢你啊……
哎——老陈,说啥玩呢?都老夫老妻的啦!
红,你会离开我么?
不会的!老陈。你就放心吧!
真的?
真的!我骗你干啥玩呢?老陈。
……
于是,老陈,也就一百个——放心啦!
老陈,要不,咱们就去领养一个吧?
好的呀!这是最好的啦!我就怕你……不肯的呢?
肯!老陈。为了你……我啥都肯呢!
好。
……
于是,他们就到当地的儿童福利院去了一趟……不久,他们一眼就看中了一个小男孩强强了(7岁)。他是那么的懂事、聪明伶俐和活泼可爱的呀?而且,特别的有灵气的,两只大大的眼睛,忽闪忽闪的、特别会讲话了。
后来,经过一番商讨,最后,签下了“寄养协议”。于是,老陈和小红,就将强强高高兴兴的领回家了。小强强,也是特别的开心了!为何?
我终于,有家啦!
是的。老陈和小红如获至宝的呀!加倍的呵护、精心的培养和不惜一切代价的啦……总是给强强最好的、最棒的和最最需要的。别人有的,他也有;别人,没有的,他也有;别人有的,他要更有、更好的呀。于是,三口之家,和和美美、开开心心和高高兴兴的呀!每到节假日,三人同出同进、好不热闹和看不出有啥异样的呀?此时,老陈对生活充满了必胜的信心的呢。因此,做起画来,浑身都是力气、总是感觉有使不完的劲儿的呀……那么,小红的呢?也是的呀,她,忙里门外,不仅照顾老陈的起居,还有强强的,而且,最最主要的就是强强的读书的啦……那么,强强的呢?
他,也是的呀!为何?来到老陈家里之后,他从未感受家的温暖了;从未感受到父母的恩爱的了;他就叫老陈和小红为爸爸妈妈的啦……美的老陈和小红,整天都是乐呵呵的合不拢嘴的呀?!尽管,亲戚朋友和左邻右舍都知道:这个强强是他俩领养的,但是,他们不管,还是一个劲儿的叫着——儿子、儿子,儿子的呀!看得出来,他们是真心喜欢、爱不释手和无与伦比的呀?
可是,这样的日子、好景不长。没到半年,福利院就把强强给接走了……这?老陈和小红十分的不解了?!于是,立马就赶到福利院讨个说法了。院长,就告诉老陈了:
老陈啊,你看看清楚啊:是“寄养协议”啊!不是“收养协议”。
那么,寄养和收养,不都是一样的么?
不一样的!
哦……
……
没有办法的呀!于是,老陈,一气之下,就将福利院给告上了法庭。一来么,他想通过法院、要回强强了;二来么,他实在是太想强强了……哪怕,就是在法庭上、看上一眼,也是好的呀!
可是,最后,他失望了。一审,他不仅输了官司,而且,强强也没有看见?最最主要的是:小红的父亲生病了?于是,她就赶回老家照顾父亲去了。没过多久,老陈又收到了小红的一纸诉状的呀……为何?小红,实在是受不了了:提出来离婚了?!这——
老陈,从此一蹶不振的呀……那么,还要不要上诉的呢?要的。一定要的!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了……
有啥办法呢?霉啊……喝凉水都塞牙的呀?还有,屋漏偏逢连夜雨的呀……最后,中院的陈法官告诉他:
老陈啊……咱们可是本家呀!
哦,谢谢陈法官!
老陈啊,你可知道么:寄养和领养的区别么?
我不知道啊!
你们签的是《寄养协议》啊!而不是《领养协议》。
哦,陈法官,那么,有何区别的呢?
首先,寄养,福利院他们随时随地就可以领回去的呀!
哦,
那么,领养,就不是了。他们就没有这个权利了!
哦,我不是都领养了么?
没有。你那个不叫领养,还是寄养的啊!
哦,他们告诉过我的,强强的领养办不出来的。
对!强强,是有父母的。从小,他是被遗弃的。因此,你是办不了的。
这个,他们没有告诉我呀……
对!这个,就是福利院的不对啦!
哦,
还有,领养,首先要具备两个条件的呀!
哦,哪两个?
第一、住房条件。
房子,我有的。可是,都给她们拿去了……
对!那么,你现在的呢?
现在,我是租的。不过,我女儿的房子和我父亲(母亲走了)的房子,都是给我的。您看:陈法官,我都有他们遗嘱的呀!
这个没用的!要看现在的。
哦……那,我就没有了。
对!第二、还要看有稳定的收入呀!
收入,我有的。我的画,好的时候,每个月,我可以卖到2、3万呢!
那么,差的时候呢?
也就几千块吧!
你看:这样怎么行的呢?
那么,当初……他们也没有告诉过我呀!
对!这是福利院的不是。
哦……
还有,当初,强强都是你的妻子小红来照看的。那么,今天呢?小红,也不在了……对不起啊,老陈!
没事的。我可以的!
不行的。不仅,你这个“协议”无效,就连你自己也是不能够抚养、监护强强的呀……
我行的!我自己都能照顾好我自己的,没有问题的!
但是,你怎么来照顾强强的呢?他都逃回去2、3次啦……
没有。不是逃回去。而是他们学校离福利院近呢……也就对门、几百米远呢!
还有,强强,他愿意和你们在一起生活么?
愿意的!
不愿意的。我问过他了……他说:看见你、他就怕死了……
哦,可能是我对他的学习抓的太紧了、太严了……
不是。他,是没有安全感啊!
哦,我知道了。陈法官!
老陈啊……你有这份爱心,我们还是要弘扬的、还是要向你学习的!可是,也要看实际情况的呀……
对!我知道了。只要强强好……我,没事的!
好!老陈啊,判决是判完了。今天,我找你聊聊……就是这个意思啊!
哦,好的。谢谢陈法官!我不会的,我没事的。这一点,您就放心吧!
其实,老陈,是非常非常伤心的呀……只不过,他不想表现出来了?他的起诉、上诉等等,就是一个做好的佐证的呀!
那么,在这一点上,陈法官又何尚不知的呢?
那么,福利院的呢?
这一点,老陈,请你相信我们:我们也会发“司法建议”的!
为何?
因为,他们事先没有和你讲过了、讲清楚了,随后,他们也没有对你进行考察过么、评估过么和鉴定过么,以及,培养过你么,那么,你怎么会有今天的呢?还有,你的打官司、起诉和上诉的等等的呢?预防,都是在之前的呀!如果,他们事先都跟你讲清楚了、尽到了告知义务,那么,你还会去寄养的么?!是的。你,肯定就是不会的啦。这个人力、物力和财力,最最主要的是:你的这个感情的投入和心力的呀……老陈,你说对不?
对。谢谢您——陈法官!您,真的就是我们本家的呀……
这就是
寄养领养要分清,
清清楚楚才文明?
明明白白谁的心,
心心相印我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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