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孟良就有焦赞,有芍药就有牡丹,有屠龙刀就有倚天剑。羊肉泡馍和葫芦头泡馍也一样,那就是西安小吃的双壁双绝。不过,都怪羊肉泡馍的名气太大了,外地人多半不知道西安的好吃货里面还有个不显山露水的葫芦头哩。
我在老家淳化的时候,是没有吃过葫芦头的,听都没有听过,一天到晚光吃荞面饸饹了。来西安求学后,吃东吃西,馋虫养肥了,知道了葫芦头。虚心请教西安本地的同学,问啥是葫芦头。
回答是:哦,猪肠泡馍嘛。直说不好听,就说是葫芦头。猪大肠油厚,肥嘟嘟的,切成小段就像葫芦。
有顽皮的,笑嘻嘻地来插嘴:葫芦头,猪的痔疮嘛。
嗨,一下倒胃口了。大学期间,居然没有胆子尝试葫芦头。真正爱上这一口,那要到参加工作了。
毕业后我在《消费者导报》做记者,报社就在何家村的水文巷。何家村这个地方是风水宝地,七十年代在地底一次挖出了上千件唐代文物,什么银壶、金碗、玛瑙杯,还有什么赤金走龙,后来都成了陕西博物院的镇院之宝。但是对我来说,此地更大的宝藏是报社楼下有个卖葫芦头泡馍的馆子,叫做五味香。
没有进店,站在门口就知道是香的。五味香店里的那一口大锅,一年三百六十五天,见天热气腾腾的。猪棒骨砸断,露出骨髓,配极大极肥的母鸡一起下汤锅,咕嘟咕嘟慢火熬煮。浮沫撇得干干净净,乳白色的热汤翻滚着,香气四散开来,遇上人,就往人鼻孔里钻,勾你进店去哩。
我的同事里有个吃货叫虎子的,虎头虎脑,大嘴吃四方。他引我吃了回五味香的葫芦头。师父引进门,修行在个人。我很快就上瘾了。西安人有顺口溜,说“提起葫芦头,嘴角涎水流”,一点不假。继羊肉泡馍爱好者之后,我又成了葫芦头爱好者。从此羊肉泡馍和葫芦头,轮番宠幸,岔开着吃。
五味香的老板姓白,年龄比我们大,我们都叫他白叔。我去得勤,他认识我了。上班下班从他店门口过,他看见了,都是要打招呼的。白叔总喊我“帅小伙”。这一喊,我这个帅小伙不进去吃一碗葫芦头,都有些过意不去了。
一进去,盆大的海碗一端,两个坨坨馍一领,寻个位置坐了,先掰馍。和吃羊肉泡馍的路数一样。
吃羊肉泡馍,馍是“死面”的,讲究掰成黄豆大小。一碗馍疙瘩掰下来,费手。没有大力金刚指的功力,一般人拿不下来。掰得潦草,不达标,老板脸色一沉,不给你上灶去煮,还把碗退回去,让你返工哩。你顿时臊得像个犯了错的学生娃。卖羊肉泡馍的基本都是坊上的回民,一个个生冷蹭倔,老陕脾性。
吃葫芦头,掰馍就轻松多了,馍是发面馍,馍块宜大不宜小,不然入汤容易泡散。所以葫芦头的馍,三锤两梆子就掰好咧,一点压力都没有。
掰好了,碗交给白叔,静坐看他表演。白叔一手端碗,一手持勺,汤锅边一站。干啥?冒馍呀。
卤制好,斜切出来的一份大肠摆放在碗里已经掰好的馍块上,用沸汤反复浇,汤浇进碗里又倒进锅中,勺子拦截着碗里的馍块,不让掉进汤锅里喽。反复七八次,热汤渗透馍块,使其软化入味,这种烹调手法就叫“冒”。
冒好以后,“肉如玉环汤似浆”,加上粉丝、木耳、豆干、葱花、香菜就算功德圆满啦,可以开吃了。想加油泼辣子的加油泼辣子。我是不加的,这么好的汤,不加,不加。
五味香的葫芦头,肥肠不腥不腻有嚼劲,馍块绵中带筋滋味长,但我更爱喝人家这汤,醇厚浓香。也不知道放的啥调和。据说,各家下料各有方子,都是秘不传人的。问过白叔,果然不说。我们的职业病犯了,硬要问。问急了,只说,不过是大茴、小茴、荜拨、厚朴之类,随着节气的不同,香料的配比是有变化的。
连吃带喝,吃得酣畅,吃得欢脱。吃的时候,就蒜,就泡菜,可以解腻。葫芦头店永远有一大坛子泡菜的,要吃,夹一筷子出来。老坛老浆水了,时不时咕嘟冒泡。这里的泡菜就一样,莲花白,脆而爽口。莲花白就是包菜,我们陕西人叫莲花白,过了黄河,山西人叫茴子白。
那段时间,吃了太多的葫芦头,肚子都给撑大了。记得我们报社的记者爱呼啦啦组团去,去了搬个桌子到店外的法国梧桐下去吃,边吃边谝。白叔要是得闲,一条白毛巾擦擦手,再擦擦鼻子眼睛,坐过来跟我们一起谝几句,常说的是:小伙子们把碗端起,好好吃,吃肠子补肠子哩。
我们说白叔生意好,把钱挣美了。白叔就说:半夜翻肠子,洗肠子,一熬一宿,你们谁见了?你们碗里的香,都是我在人背后下的苦哩。
虎子说:白叔,白叔,那你以后肠子不要洗那么干净啦,省点劲,臭香臭香的才好。
一桌人哄笑起来。白叔也笑,骂虎子:你个二货,快不敢胡说啦。干餐饮,进人肚子的营生,不干不净,那还行?
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来。碗里的葫芦头一口一口进了肚子。那是二〇〇一年的事情了。
爱上葫芦头,现在想来,原因有三。一是解馋,大快朵颐。二是量足,吃个肚圆。三是快捷,无需久等。
做记者那会,年轻,饿得快,也能吃。再加上忙忙碌碌,吃饭也没有准点。在报社楼下的五味香点一碗葫芦头就是最好的一餐了。
最好是几个同事下班了一起去,吃葫芦头之前,先拼个凉菜,来个梆梆肉。葫芦头店里兼卖梆梆肉的。梆梆肉就是熏制的猪大肠,有一种特殊的烟熏香气,和葫芦头是一脉相承的美味。过去卖梆梆肉的,背椭圆形木箱,执木鱼状梆子,沿街敲击叫卖,因此得名梆梆肉。梆梆肉这样下酒的好东西都来了,不抿一口酒就说不过去了。酒一般就喝西凤酒。有一款绿瓶子的,陕西人爱它,俗称其为“绿脖西凤”。梆梆肉和绿脖西凤是标准的葫芦头伴侣。
酒至半酣,葫芦头冒着热气端上来,痛快淋漓地吃了,酒也解了,五脏六腑都舒坦了。然后拍拍肚子各自散去,或去加班赶稿子,可以妙笔生花。
在《消费者导报》只工作了一年多,我就换工作去了另一家报社。新单位在北关,门前则有“春发生”葫芦头的北关分店,令我喜出望外。这也让我有了一种错觉,不开在葫芦头泡馍馆附近的报社就不是正经报社。
春发生,名气大,老字号,不少葫芦头馆子的名字里都喜欢有个“春”字,那都是蹭它的热度哩。春发生来自杜甫的诗“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总店离钟楼不远,在南院门,靠近粉巷。粉巷,听名字都知道,旧社会就是烟花巷。那时候,欢客们娱乐完了,身体掏空了,赶紧去春发生吃一碗葫芦头,补一下。
少帅张学良退守西安时,以春发生的葫芦头为伤病员的病号餐。每天发二十个牌子,凭此到春发生吃葫芦头,也补一下。
春发生的分店就在单位跟前,不去吃,真说不过去。那段时间,我做夜班编辑,晚饭就是去春发生来一碗葫芦头。春发生的葫芦头的配菜里有鹌鹑蛋,有响皮。响皮就是猪皮晒干油炸,在汤中煮软了,又筋又弹,别有风味。
馍吃完,汤喝净,打个饱嗝都是香的。必须这么结结实实吃一顿,不然熬不到半夜的。这是我的夜班餐。
不过,去春发生,时常会遇上报社领导。呀,领导也爱吃葫芦头哩。他们喊:小杨,小杨,过来一起吃。
我假装没听见,端了碗去别处的角落掰馍。哼,和领导一起吃,把人箍扎地,拘谨地,再香的饭都不香啦。
不知道什么缘故,几年后,春发生把北关的门店给撤了,令人怅然若失。
后来,我辞职了。经常在家做饭吃,吃葫芦头的次数少了。偶有朋友来访,我才会带他们去健康路的“黄金碗”吃个葫芦头。这家的厨子是从春发生退休的老师傅。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还流行起了葫芦头小炒,酸酸辣辣的,偶尔换换口味也不赖。我就是在黄金碗吃的。
前几天,一个叫白洁的朋友约我去吃葫芦头,说:来嘛,自家的店,敞开吃,就在水文巷,我请你。
我一愣。原来,这白洁不是外人,是五味香白叔的侄女。哎呀,那一定要去哩。于是,涉过流水的光阴我去五味香吃了个怀旧饭。
给白洁带了个小礼物。一个文玩葫芦。带着葫芦去吃葫芦头,似乎挺应景的。
店装修过,已不是旧模样。白叔年纪大了,一宿不睡洗肠子,熬不住了,如今是女儿和女婿在店里忙前忙后。
二十年过去了,五味香葫芦头的味道没有变,店外的阳光也没有变,从法国梧桐的缝隙里漏了下来,散碎的光影里似乎藏着我的青春。